澳门航空澳尊会会员条款
1、每位会员只获发一张会员卡及一个会员卡号,每次申请补发会员卡需扣除500英里哩程。若会员使用其会员卡号或相关的优惠,即表示已经接受由“澳尊会”及其合作伙伴所订立的条款。
2、“澳尊会”的会籍及会员卡只供会员本人使用,不可转让、转借或转名,本公司保留取消违反使用规定的会员会籍的权利。会员若未能出示会员卡及身份证件,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。
3、会员必须提供真实之个人资料,以便核实身份,虚假资料将可能导致会籍及所累积哩程失效。如所提供资料不足、虚假或笔迹难以辨认,均视作申请无效,恕不另行通知。
4、会员联系方式(包括邮寄地址、电子邮件以及联系电话)如有变更,应及时修改会员帐户内信息,因会员信息错误导致邮件遗失、延误,澳门航空不承担责任。
5、会员若以不正当途径累积哩程或进行兑换、违反机舱使用规定、损害其他旅客权益、扰乱工作程式,本公司保留终止其会籍并追讨赔偿相关损失之权利。
6、会员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会籍,并须同时交还会员卡。终止会籍后,会员帐户内所有哩程清除无效。
7、若会员不幸身故,须由会员直系亲属提出身份证明及会员死亡证明,已故会员帐户内剩余哩程须于效期内申请兑换使用。